受害者受訪說,
,性侵案不起訴後,
,原本要提再議,
,因苦苦哀求達成和解,
,才放棄再議。她還說被許打過至少20次,
,「因為他(許)多次劈腿,
,我一問,就挨打。」關於性侵案未提再議原因是否真如所說,律師陳佳瑤表示,雙方和解時簽下保密條款,內容不便透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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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已關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