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要寫論文」婚宴蜜月後 新娘拒登記

基隆市陳姓女子與國中同學蘇姓男子相識超過廿年,

生物生長因子面膜

,三年前決定結婚,

消防檢測申報

,雙方辦完喜宴又到長灘島度蜜月,

高價收購黃金

,事後女方以要寫論文為由拒絕登記。蘇男氣得提告,

健康蔬食

,求償百餘萬,

PP PE

,基隆地方法院判陳女須賠償五十四萬餘元,

木箱製作

,其中八萬為精神賠償。陳、蘇兩人於前年十月訂婚,

醫美整型

,去年一月舉辦婚宴。事後蘇男打算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陳女竟要求,得先簽「離婚協議書」,才願意登記。蘇男向法院表示,喜宴後兩人到長灘島度蜜月,回台多次詢問她何時能登記,陳女都以需要至少一年時間完成學位論文,無心經營婚姻等理由推拖;蘇男聞後心痛不已,認為對方視婚約為兒戲,根本騙局一場,憤而提告。蘇男依婚紗、喜宴、婚攝,以及蜜月旅費等花費五十八萬元;另外,悔婚讓他遭受親友、同事異樣眼光,承受心理創傷,要求精神撫慰金五十萬元,合計向陳女求償一百零八萬元。陳女辯稱,蘇男多次向她求婚,她都婉拒,後來男方口頭承諾「只要結婚,任何事都會答應」,才被打動,但心裡仍對婚姻非常懼怕,婚前就提出「離婚協議書先寫好」、「登記結婚無限期」條件二擇一,對方應允。陳女向法官說,結婚讓她所受痛苦遠超過對方,加上貞潔無法恢復,甚至無法靜下心就學,被迫暫時休學一年,認為蘇男提出五十萬精神撫慰金過當。法官依兩方家長對話,發現男方未同意結婚登記無限期,也沒有簽署離婚協議書,認定女方一開始就無結婚登記之意,判她賠蘇男五十四萬餘元、其中八萬元是精神補償。,

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, , , , , , 。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。

回應已關閉。



台中網頁設計
客製化網頁
網域申請
系統建置
SEO達人
主機代管
關鍵字廣告
FB粉絲團經營
專業社群行銷
客戶管理系統建置
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
台中關鍵字優化
關鍵字如何操作
網路行銷達人
產品代銷
虛擬主機租賃
便宜網站
排名優化
網路代銷公司
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