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有問題未處理 罰鍰不變

食品藥物管理法規定,

簡單料理

,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

客戶管理系統建置

,應即主動停止製造、加工、販賣及辦理回收,

購物網站租用

,並通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。若未做到,

泡菜料理

,將可罰3萬元到300萬元。
食藥署長葉明功表示,

台式泡菜

,對象包括小吃攤,

粉絲團經營

,如此小吃攤會「很受傷」。
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,地方行政裁量時,金額較小較容易真正開罰。
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表示,重罰是有道理的,如果維持原來的3萬元,沒有嚇阻作用,讓人感覺政府便宜行事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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