盧姓男子今年1月約多名朋友到菲律賓長灘島玩,
,女子回國後到醫院驗傷,
,控告盧23日灌醉她後,
,趁機在房間性侵她;盧喊冤說眾人當天去夜店喝酒,
,回房後很自然的發生關係,
,女子後來很正常,回國還將出遊照片貼上臉書。板橋地檢署根據證詞,認為女子當時曾講曖昧的話,回國前也沒求救,依證據不足將盧處分不起訴。,
回應已關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