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一名艾姓女子和已婚的翁姓男子交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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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還要求翁男以男朋友身分協助其辦理後事和幫其父念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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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結果因為侵害翁妻配偶權,今天被新北地院判賠精神撫慰金50萬元。翁妻興訟指稱,艾女2010年到2011年間曾與丈夫交往,婚外情曝光後,她曾落淚道歉,也承諾不會再妨害其家庭,但她沒有信守承諾,近2年多次與丈夫同遊香港、日本和韓國等地,警告她「請自重」時,得到的回應竟是「自重什麼」、「你他媽的!你憑什麼拿別人手機亂傳」等語,嚴重侵害其配偶權,還導致她罹患憂鬱症,因此求償200萬元。。 審理時,艾女辯稱近年和翁男一起出國均是工作需求,強調2人來往是正當社交活動,沒有踰矩,反指翁妻捕風捉影。她表示,縱使曾有不正當交往情況,但那也是7年前的事情,翁妻也知情,其請求損害賠償以逾時效。法院調查,翁男和艾女不但起床、睡前會用LINE簡訊互道「寶貝」、「愛你」等語。翁男今年1月因被妻子再度抓包而寫下的自白書也承認近2年多次與艾女發生性關係,且內容還提及他曾以男朋友身分陪艾女進加護病房探視車禍的艾父,艾父過世後,除了協助辦理後事,也有幫艾父助念。法院認為,艾女7年前已答應翁妻不再妨害其與翁男的家庭,但2016年、2017年間又與翁男有親密行為,不僅破壞對方婚姻和諧,也導致翁妻遭受重大打擊,最後審酌其經濟狀況,判她須賠50萬元。新北一名艾姓女子和已婚的翁姓男子交往,7年前翁妻登門質問時,她落淚道歉並承諾不會再犯,但3年前又藉工作名義與翁男親近,多次一起出遊、同睡一間房,甚至父親過世時,還要求翁男以男朋友身分協助其辦理後事和幫其父念經,結果因為侵害翁妻配偶權,今天被新北地院判賠精神撫慰金50萬元。示意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