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消防局救護車收費辦法實施5個月來,
漸進式排名
,第1次採勸導、第2次才收費,
排名系統
,目前已開出8張勸導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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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尚未有收費案例。有消防員認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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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收費辦法不明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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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難達嚇阻作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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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曾送患者到醫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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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患者自行離去,把救護車當免費小黃。
竹市消防局救護車的收費原則為指定送非急救責任醫院、送急診醫院後到門診掛號者、一年內急診檢傷分類五級(最輕微)2次以上者。
竹市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黃賀鍵說,100年的檢傷分類五級患者為90多件,隔年下降到40多件,應是收費標準制訂後,宣導的成果。以前有老人家固定叫救護車掛門診,今年幾乎沒再出現。
黃賀鍵說,針對不符緊急救護送醫規定的患者,消防局還會再作人道考量,如考量經濟狀況,或患者是否沒有家屬、行動不便等。不過如果非急診患者,要跨縣市載送,消防局會拒絕。另外像到院後離去的,因為收費辦法沒有列此項目,無法收費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