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台北國際春季旅展將於下月底登場。北市府統計去年20件住宿券消費爭議,
漸進式排名
,以旅館業者倒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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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住宿券變廢紙最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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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占11件;還有消費者到了旅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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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才發現住宿券使用有限制、住宿品質太差,
網站排名如何操作
,要求退費。
北市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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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去年住宿券最大消費爭議就是陽明小築、蓮華山莊兩家業者,旅展期間促銷的泡湯券和住宿券,消費者上門消費才發現公司已倒閉,履約保證又已過期,住宿券全成了廢紙。
還有業者標榜暑假期間適用,消費者到了墾丁要入住該度假村,卻吃了「閉門羹」,憤而向消保官申訴。也有消費者花100元抽中知名汽車旅館驚喜入住資格,到現場才知還要付費。
陳信誠建議,消費者購買住宿券時,最好保留廣告內容為證據,曾有消費者買的是「一屋一湯」,到現場卻變成大眾池,與廣告內容不同,或是住宿品質太差。
北市府觀光傳播局長趙心屏說,住宿券上不能記載廣告僅供參考,及使用期限、未用完餘額不得消費、截角無效等共八項事項。但她說,券上可記載「優惠期限」,期限過後雖無優惠,但業者須根據消費者購買的價格,讓消費者補貼差額繼續使用。
趙心屏還提醒,消費者購買時務必看清楚的內容,包括發行人名稱、地址、統一編號和負責人姓名,發行人必須是合法旅館業者。同時,還要留意使用方式、履約保證內容等。
觀傳局提醒,消費者購買住宿券時,履約保證期限至少要一年,但愈長愈好;就算履約保證期限已過,消費者還是可向發行住宿券的旅館業者請求給付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