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梁姓女子去年8月標得法拍屋,
連續式封口機印字
,10月點交時,
輸出 台北
,見門鎖孔被灌矽膠、鋁窗拆空、陶瓷衛浴被敲壞,
道路用地
,屋內還被潑糞,
上衣
,調大樓監視畫面,
專業影印
,發現是前屋主載走物品,
工具櫃
,還對著鏡頭笑著離去,
牛樟芝
,最近告前屋主涉嫌毀損、偷竊。
王姓前屋主接受調查時說,取走的屋內物品「是我的東西」,至於門鎖、窗框等被破壞,她指,法拍屋僅記載建築物、產權,「其他都未記載啊」;警方詢問她妹妹「點交前兩天,妳們進屋做了什麼?」妹妹說:「我忘記了!」
警方受理,全案依毀損、偷竊偵辦;梁女估計,遭破壞的設施和修復達2百萬元,取走的5組鋁窗、烘碗機、瓦斯爐等達80萬元,更受了一肚子氣。
新竹地院發言人陳健順說,購買法拍屋存在許多不確定性,包括屋況不一、債務人不肯搬走等,且拍定到點交相隔一段時間,其間空檔可能遇到原屋主動手腳等狀況。
他說,法拍屋狀況多,即使價格比同區段便宜2至3成,仍有許多人不敢碰。預防買賣爭議和權益確保,只能透過修正法律去改變。
陳健順說,附屬在建物的裝潢也算建物一部分,但車位是否屬於拍賣物件,要看拍賣公告內容而定。
警方調查,王姓女子在竹北市台元街某大樓公寓,去年8月法拍,由梁女購得。
梁女表示,9月10日取得法院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後,和王女聯繫,王女指丈夫在國外,要等丈夫回國再說,4天後再連絡,卻獲得「不願交屋」的回覆。她9月底接獲法院「10天內點交」通知,設法從對街觀察,見屋內都正常,但10月10日進入點交時,見屋內凌亂。
進門看「差點昏倒」,5組鋁窗全被搬走,木門框、鋁門框被敲壞,門鎖孔灌了矽膠、陶瓷浴盆、洗手台、馬桶等遭敲壞,排水塞了不明物,電線插座被撬開,還剪斷線路,屋內潑糞,牆上寫著「有錢人」,猶如廢墟。
她調閱大樓監視畫面,見10月8日王姓前屋主姊妹,找來2名男子,以貨車載走鋁窗等物,還對著鏡頭笑;地下停車位也被「佔走」,因而怒告王姓姊妹。
王女說,接獲的法拍內容「只有建築物」,其他設施「是我的東西」,否認破壞、偷竊;她妹妹說,當天做什麼?已忘記了,同行的男子是誰?「我不會說的」。,